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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来源:mile米乐首页    发布时间:2024-03-10 14: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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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府街、红埠街2号—40号、1号—17号、八家巷、大莲花池街、莲湖路六号院、北宁坊小区、麦苋街临街户。

  莲湖路1—39号(单号);青年路1--95号(新1-165单号);青年路2--154号(新2—92双号);曹家巷6、7号院及五四剧院家属院;立新街1--12号、66号(1、3、4、5、7号楼);北大街131--150号、290--364号。

  北大街444号(陕西省地质队家属院)、448号(建材公司家属院)、450号(省建总公司家属院)、俭家巷1号院;糖坊街7号—83号、1号—70号;明新巷;明新西巷3号—17号;立新街27号、74号、68号(小区)、3号、66号(2、6号楼);曹家巷1号—27号;药王洞1号—155号、2号—158号;六合里1—7号、2—8号;高阳里61号、1—59号、2—50号;北顺城街1—28号;平安里;红武里1—5号、7号(三染厂家属楼)、17、18号(计生委家属楼);省印家属楼。171号(陕西省建工集团)。

  莲湖路北131号—145号;玉祥门十字向北建华路1—66号;西北三路西边1—20号;西北二路1—38号;西北一路1—66号(含单双号)。

  劳武巷1、2、3、11、12号楼、50—56号楼;5号、18号、25号院;光明巷47号、48号以后单双号;红埠街40号以后双号、17号以后单号;莲寿坊7、8号楼;莲莹坊;香米园正街、香米园西街以北至莲湖路(除香米园南巷);西仓东、北、西巷;桃胡巷;教场门;许士庙街(红湖街);二王巷;土车巷;洒金桥。莲湖路(洒金桥北口至玉祥门里路段)南侧。

  青年三巷1—27号、西北三路25号—31号(新77—87号单号)、39号、西北三路41号(新103号)、123号—131号(单号)、52—132号(双号)、习武园1号—45号、西北一路67号—118号,新兴村小区南区196号、药王洞路162号—234号、青年二巷以西,新兴村小区北区4、5号、北顺城街29号、38—39号、46号、47号、崇新里5号院家属区。

  大学习巷1—93号、2—114号;庙后街1—133号、2—168号;光明巷1—47号、2—48号;西仓南巷、建化西巷、东巷;旭宏家园、北广济街69号—287号、64号—282号;大皮院1号—227号、2号—136号;小皮院1号—93号、2号—74号;西羊市1号—183号、6号—128号;化觉巷15号—269号、14号—268号;北院门15号—153号、58号—270号;社会路1号—17号、2号—142号。

  西城坊小区、市儿童医院家属南院、东院和临建楼;吉祥巷1—10号院、市消防大队家属院、庙后街派出所以西、大麦市街、小学习巷、新寺巷、贡院门、东西举院巷、早慈巷、香米园南巷;建国公园干休所、三印家属区、邮电局家属区、东方电机厂家属区、化研所家属区、四十一中教师家属院。

  报恩寺街、红光街、甜水井街、桥梓口(梁家牌楼西口至东梆子市街东口)、东梆子市街以南、梁家牌楼街(除梁家牌楼人民银行家属院、梁家牌楼28号)以南、南北四府街、草场巷、五星街、冰窖巷、双仁府街、火药局巷、迎春南区(除03部队家属楼、电信局家属院和区政府家属院)。

  南马道巷(迎春巷西口至安定门)以东,西大街(安定门至桥梓口南口)南侧以南,桥梓口至东梆子市街东口以西,东梆子市街至西梆子市街(南油巷北口止)以北;南油巷(西梆子市街至迎春巷东口)以西,迎春巷(含南侧03部队家属楼、电信局家属院和区政府家属院)以北区域;南桥梓口(南桥梓口至梁家牌楼西口)以东,西大街(南桥梓口至琉璃街)以南,琉璃街(琉璃街至梁家牌楼东口)以西,梁家牌楼街(含梁家牌楼人民银行家属院、梁家牌楼28号)以北区域。

  自强西路1—37号、40号第1、2、3号楼;振华路1—116号、振华南路1—28号、郝家巷、新建巷、联合巷、西大巷、吊桥西街1—57号、北关正街、阳光村、青门村1—151号、二马路口629号楼、三合新村24—141号、油库街、振华东路、青门南巷、东大巷、北关草滩路。三合新村2号水电小区。联志路75号(联志小区)、联志路79号(东金花园)。

  永祥路南段以东、龙首东路以西、农兴路(永祥路至未央路段)至龙首南路以北莲湖区域。龙首南路7号、9号、11号、13号;未央路9号(宏林名座)、12号(世纪金园)、16号(市建二公司家属院)、17号(向红三村小区)、18号、23号、30号、36号;农兴路2号-12号、15号、18号、20号、24号、28号。商业银行家属院、青门村101-1号、青松小区、商业局家属院。未央路1号。

  工农路(自强西路至兴中路段)以东、兴中路(工农路至华强路段)以南、华强路(兴中路至自强西路段)以西、自强西路(华强路南口至工农路段)以北区域(除教学仪器厂东区)。爱菊花园(含)以东、自强西路(爱菊花园至华强路南口段)以南、梅苑温泉小区西区(含)以西、陇海线以北区域。梅苑温泉小区东区。

  自强西路245号—339号、194号—248号;明珠巷1号—47号、2号—18号;星火路1号—85号、89号-109号,2号—42号;星火东巷1号—3号;兴中路115号—169号、16号—40号;红庙坡村141号—289号、140号—288号;丰禾路甲字3号和71号、爱菊花园、中菲香槟城、通济花园。大兴东路大丰路送变电家属院五号院、梧桐坊、天兴都市花园、浩林方里、海纳汉唐御府、陕西省军区农副业基地家属楼、雅沁苑、龙湖MOCO国际、兴盛家园、铝制品家属院。

  劳动北路(大兴东路至梨园路段)以东、梨园路(劳动北路至大白杨南路段)以南、大白杨南路以西、大兴东路(大白杨南路至劳动北路段)以北区域。桃园北路(丰禾路至大兴东路段,除大兴九臻)以东、大兴东路(桃园北路至大白杨南路南口段)以南、永宜路(含蔚蓝花城)以西、丰禾路(永宜路至桃园北路段)以北区域。储运东家属院、海纳丰禾小区。桃园北路(陇海线至丰禾路段)以东、丰禾路(桃园北路至星火路段)以南、星火路(丰禾路至陇海线段)以西、陇海线(星火路至桃园北路段)以北区域。

  永兴路(兴中路至龙首北路西段)以东、龙首北路西段(永兴路北口至文景南路段)以南、文景南路(龙首北路西段至兴中路东口段)以西、兴中路(华强路段至永兴路段)以北区域;文景南路(农兴路至龙首北路西段)以东、龙首北路西段(文景南路至永祥路南段)以南、永祥路南段(龙首北路西段至农兴路段)以西、农兴路(永祥路南段北口至文景南路段)以北区域。枣园南岭1号—45号、有色金属家属院、龙首北路西段150号(皇族名居)、龙首北路西段154号(西北灯具公司商住楼)、龙首北路西段73号(天竹大厦)、陕西省教导大队家属楼、军区修械所家属楼、纸箱厂家属楼、客车厂家属院、十中家属院、外语学校家属院、红星村小区。金衡花园、文景南路9号(上和城)。

  省军区西安第十五离职干部休养所、省军区西安第十三离职干部休养所、省军区西安第十四离职干部休养所、省军区西安第十六离职干部休养所、94**8部队、93**7部队、某预备役高炮师、空军工程大学信息与导航学院、94**0部队、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空军驻西安地区军事代表局、空军西安军械修理厂、94**8部队招待所、空军西安航空四站装备修理厂家属院、玫瑰园饮料厂家属院、市政一公司家属院、太空花园、延光厂家属院(延光里)、紫玉华园、喜来登酒店家属院、兰空西安企业局家属院、原飞管系家属院、空军丰登小区1号院、空军丰登小区2号院、空军丰登小区3号院、空军桃园小区、空军桃园小区2号院、空军6号院、94**8部队集资房、省政府家属院、公园大观、锦园小区。

  沣惠南路6号、沣惠南路8号、土门坊六号(林化厂家属院)、大庆路148号(水电大修厂)、大庆路150号(邮电器材仓库)、团结北路5号(油漆厂)、团结中路43号(翡丽城)、团结中路41号(机床厂)、团结中路37号(保温瓶厂)、团结中路25号(热处理研究所家属院);沣惠南路72号、76号(土门旅店);丰镐一坊3号院(原市十五中学家属院)、团结二路5号(油漆厂家属院)、团结二路6号(机床厂家属院)、丰镐二坊四号院、丰镐二坊3号院、丰镐二路6号(土门派出所)、团结中路52号(新华印刷厂家属院)、团结南路1号(新华印刷厂)、团结南路5号(544印钞厂家属院);大庆路683号(供电局家属院)、大庆路645、665、669号(公交公司三个家属院)、枣园东路2号(唐都温泉花园)、枣园东路23号(面粉厂家属院)、丰收路2号(金属回收仓库)、大庆路609号(莲湖区交通运输管理站);大庆路146号(邮电器材西北分公司)、大土门50号(世合小区)、大土门20号(开远半岛);丰镐西路(创新路北口至土门十字)以南、创新路(北创新路口至大桥西巷)以东、大桥西巷以北、西二环路(大桥西巷至土门十字)以西区域。丰登路2号院(公交公司家属院)、沣惠南坊2号院(土门电信家属院、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经贸家属院、西安三机局家属院)、沣惠南坊1号院(西安航空学院家属院)。

  御溪望城、解家村小区、自来水公司家属院、西安汽车站家属院、华兰佳园;建新村、房地二分局家属院、西安市迎宾广场、西安市财政局家属院、国税局家属院、景寓学府东区、景寓学府西区、金仕雅筑小区、市建二公司家属院、幸福小区、幸福苑小区、陕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家属院、食品厂家属院、金丰大厦、御溪书院、西雅图翡翠城、丰庆路226号、糜家桥、嘉禾公馆;丰庆路165号。西关新苑。

  环城西路南段93号以上、2—58号;北段1—7号、2—106号;西关正街、王家巷、八家巷、八家巷小区、兴学巷、新民巷、机场巷、安定坊小区;劳动南路西段1—240号、劳动路东段、西稍门什字以北至81号、劳动路西段90号至任家庄以南、团结东路1—195号、民航二号院、悦泰利贞大厦、晨光御苑A、B座楼、新艺文教综合楼。团结东路22号(惠馨名仕公馆)。

  南小巷、介家巷、半截巷、人民东村、西村,草阳村甲字号、仪表机床厂家属院、晶体管厂家属院、劳动局家属院、嘉福小区、南小巷副27号院。草阳小区、旭景名园、草阳村(除甲字号外)、劳动南路。沣镐路1号(柠檬宫舍)。锦园路、民航家属院、丰镐路2号、枫馨雅苑、劳动南路176号(城建大院)、劳动南路178号(西安市规划局家属院)。

  劳动村小区、潘家村(老户)、大庆路原66号—原98号;大庆路12号、97号、107号、109号、125号、129号、187号、196号、222号、236号;建中巷;市木材公司迎宾楼;西站街零散居民户、西站街93号;劳动北路61号;环城西路376号(海纳景观园小区);劳动村西巷24号(宇翔公司家属院)。大庆路128号;潘家村88号和92号;环城西路北段368号(海纳逸园)。

  梁家庄1号—132号、杨家围墙1号—71号、新郭家口1号—26号、太和庄1号—28号、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处家属院、公交四公司家属院、黑色金属公司家属院、五一新村,马家庄、莲湖分局家属院、商运司家属院、潘家村小区、农垦局家属院、区政府家属院、省农机公司家属院、环西街办家属院、市农机公司家属院、市压缩机厂家属院、交警支队家属院、区经委家属院、区工商局家属院、环城西路北段5号—55号、市一中家属院、自由际小区、粮食局家属院、煤建家属院、鑫盛大厦、环城西路北段128号—350号、省建研所家属院、陈家门、五一巷65号(翰林新苑小区)、皇城西岸、通惠锦苑、环城西路北段188号(尚邦25时区)、马家庄52号(五一锦苑)。大庆路16号,大庆路26号,潘家村111号,潘家村101号。

  二府庄村、任家口村、郭家口村;双府世家花园小区。西斜路与桃园北路交汇处以西。沣惠北路42号(雅逸新城)、丰收路39号(双府新天地)。丰收路全段两侧(除唐都温泉花园和丰庆四季小区外)。

  邓家村、西张村、魏家村、任家口、塑料厂家属楼、污水处理厂家属楼、有机化工厂家属楼、油漆四分厂家属楼。大兴西路两侧至大兴路立交桥。

  杨家围墙1—225号(老户)、曹家堡1—316号(老户)、金家堡1—301号(老户)、大庆西路881号(华府西城港湾)。汉城北路410号(汉城壹号)、大庆西路5600号(恒大翡翠华庭)。

  友谊大队、工农大队、李家楼村、孙家围墙村、周家围墙村、颜家堡、小土门村、孙良街、王家下头村、十五社、新土门、张家巷、颜家围墙村、工人新村、起重机厂家属院、201工程队家属院、标准件总厂家属院、锅炉厂家属院、二公司设备队家属院、矿山机械厂家属院、机床电器厂家属院、信德中学家属院、胜利楼、西氮家属院。富力学府。利君南苑、利君西福利区。天然气家属院、昆明大厦、鸣元名居小区、卫生服务中心住宅楼、石化小区、富力开远城F区、西郊自来水公司家属院。

  西桃园世纪大厦、西桃园小区、馨泰花园、亚美伟博、捷瑞公园首府;建大洋房;九座花园、汇鑫花园、捷瑞小区、中海华庭;群贤庄、锦都花园、西桃园社区、群贤道九号;莱安逸境、唐延鑫苑;恬静园、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安莲湖分局看守所;糜家桥新村1—89号、自来水净化小区、桃园湖高级住宅区、天然气公司家属院、西大桃园校区住宅区;计量小区、莲湖劳动局家属院;民航空管局小区、东桃园社区、西市佳郡、西市佳园、西市佳境、东航公寓;桃园贰号、公安莲湖分局机场家属院、西港国际花园、公园天下;丰庆苑小区。

  莲湖路16—42号(莲湖公园以西,包括莲寿坊3—6号楼)、莲湖路55-121号(63号院1、3、5、6、7号楼)、药王洞115、104、117、119号;青年路156—194号、青年路97—151号(新169—237单号);从新巷、青年一巷、青年二巷、西北三路1、3、5、7、9、11号、麒麟雅筑、青年家园、欧典名苑、新华书店、天赐福地;莲湖路53号愉景华庭小区。

  大白杨南路以东、梨园路(大白杨南路至星火路段)以南、星火路(鸵鸟王大厦至红庙坡十字段)以西、大兴东路(大白杨南路至星火路段)以北区域内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自强西路81号铁路工房小区、星火路87号(金辉天鹅湾)、龙首北路西段158号(宏林尚品)。

  西二环(团结中路至大庆路段)以东、大庆路(西二环至桃园路口段)以南、桃园路(大庆路至团结中路段)以西、团结中路(桃园路至西二环段)以北区域内西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利区。陕安丰登小区(丰登北路67号)、百花明珠小区(丰登北路72号)、十里铺(丰登路)、世纪春天(丰登北路21号)。丰登小区(丰登北路27号)、西电公司小区(丰登北路4号)、西开小区(团结中路44号)、西开小区(团结二路2号)、电瓷研究所小区(团结北路4号)、西变小区(丰禾路342号)、西开小区(丰禾路340号)、西开小区(沣惠路14号)、西开、西瓷小区(沣惠北路94号)。鑫宇小区(团结东路241号),悦园小区(团结东路45号)。丰登路燃料公司806楼。

  桃园路(团结东路西口至大庆路)以东、大庆路(桃园路北口至劳动路北口段)以南、劳动路(大庆路至团结东路东口)以西、团结东路以北区域内西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利区。

  西二环路南段以东,丰镐东路(土门十字至丰登路口段)以南、丰登南路以西、二环南路(唐延路北口至丰登南路段)以北区域。创新路(昆明路至大桥西巷西口)以东,大桥西巷以南,西二环(大桥西巷东口至昆明路口段)以西,昆明路(金光门至创新路口)以北区域。创新路西电团结小区、颜家堡西电小区、昆明路50号院、汉城路甲字103号院西电小区。融侨城、黄金嘉园、华府新桃园、牡丹庄园。

  陕鼓西仪集团家属区、陕西移动公司楼、新兴港湾、都市绿洲、任家庄;西斜路与桃园北路交汇处以东;劳动西路5号院、劳动路115号(劳动路原79号、劳动路原81号)、西仪坊6号、西仪104街坊。

  西户铁路线(红光路西口至团结西路西口段)以东,团结西路(汉城南路十字至西户铁路线)以南,汉城南路(团结西路至昆明路段)以西,昆明路(汉城南路至西户铁路线段)以北区域(利君西福利区除外)。西钢东二区。

  团结南路85号(原团结南路18街坊);团结三路8号(原团结南路24街坊);团结南路15号(原团结南路25街坊);远东东福利区66栋;远东公司丰登南路福利区。丰镐西路191号(宁合世嘉小区)。团结西路12号院、14号院、16号院(原柴油机厂家属院);团结西路8号(团结大楼);缝纫机厂家属院;纸库家属院、供电局家属院、市政设施管理局西郊管理所家属院、西正小区。

  西安远东集团公司家属西福利区;大庆西路81号(亿润花园小区);精密厂东西福利区;骊山汽车制造厂(3402)401楼—419楼、高层一、二栋;冶金厂东福利区(1号—11号)、西福利区(1号—36号)、13栋平房;法士特家园(齿轮厂)1号—21号、24号、26号—30号;枣园西路160号(爱菊佳园)、枣园西路128号(丰盛园小区)、储运公司家属院、西控花园。丰隆路629号。枣园南路100号。丰隆路628号。

  沣镐一坊庆怡小区213-220楼、220平房、222-226楼、225平房、230楼、242-243楼;沣惠西坊庆睦小区210-212楼、244-246楼、283楼、284楼;团结一路3号庆泰小区221楼;沣惠西坊庆和小区02-06楼、206-209楼、285楼、286楼;沣惠西坊庆裕小区201-205楼、251-254楼;沣镐二坊庆泰小区248-250楼、131平房;沣镐一坊庆泰小区264楼;沣镐二坊庆泰小区247楼、262-263楼;团结中路南坊庆康小区 102楼、107-109楼、108平房、261楼、265-266楼、268楼、268平房;团结中路南坊庆祥小区104-106楼、287楼;团结中路二十一号院庆丰小区231-239楼、后234楼、238平房、255楼;创新路甲2号创新路小区 270-280楼、270平房;团结西路6号团结西路小区: 281-282楼、288楼;团结西路25号团结西路小区269楼。

  陕建一公司家属院南院8、9、12、13、15、16号楼,8栋两层楼房、7排平房;北院2、11、14、17A号楼、17B号楼、18、19号楼、1号高层楼房,8栋两层楼房、7排平房;劳司家属院1、2号楼;构件厂家属区4、5、6、7、8、13、19、22、23、24号楼及院内两栋两层楼房;机械化家属院。梨园路36号(长兴园湖曲),梨园路58号(紫云溪小区);大兴东路18号(大兴九臻),大兴东路36号(白家口丽苑小区),大兴东路48号(方欣小区),大兴东路71号(大兴郡青城),桃园北路258(鑫苑大都汇),桃园北路358号(大兴郡悦城〔大兴郡.紫庭〕),丰禾路269号(太奥广场);沣惠北路103号(百欣花园),沣惠北路5、6号(二运司),沣惠北路2666号(天健望湖大观)。永安路2020号(融创御园)、杏园北路69号(百佳星座)、白家口临9号(清水园)、梨园路2401号(沁园春莲湖户籍)、东郭家口。太奥青年家(沣惠北路101号)。大兴东路37号。大兴东路73号。

  西户铁路线(枣园西路西口至陇海铁路线段)以东,陇海线(西户铁路线至枣园北路段)以南,枣园北路北段(陇海铁路线至立信路东口段)以西,立信路(枣园北路至崇智路段)—崇智路南段(立信路至枣园西路段)—枣园西路(崇智路南口至西户铁路线

  崇智路南段(枣园西路至立信路段)以东,立信路(崇智路至枣园北路段)—枣园北路北段(立信路东口至陇海铁路线段)—陇海线(枣园北路至汉城北路段)以南,汉城北路(陇海铁路线至枣园西路段)以西,枣园西路(枣园东路西口至崇智路南口段)以北区域。

  桃园北路(大兴东路至梨园路段)以东、梨园路(桃园北路至劳动北路段)以南、劳动北路(梨园路至大兴东路段)以西、大兴东路(劳动北路至桃园北路段)以北区域。

  永兴路(自强西路至兴中路段)以东,兴中路(永兴路至工农路段)以南,工农路(兴中路至自强西路段)以西,自强西路(工农路至永兴路段)以北区域。西安教学仪器厂东家属区。

  大庆路小学教育集团环城西路小学:铁塔寺北街(南北路)以东,一中北路(东西路)以南,环城西路北段(南北路)以西,铁塔寺路(东西路)以北区域内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大庆路小学:除潘家村路以东、大庆路以南、环城西路北段以西、一中北路以北区域的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大庆路小学教育集团环城西路小学:除铁塔寺北街(南北路)以东,一中北路(东西路)以南,环城西路北段(南北路)以西,铁塔寺路(东西路)以北区域的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除潘家村路以东、大庆路以南、环城西路北段以西、一中北路以北区域的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西安市第六十七中学)大兴新区小学(南校区):除“丰禾家园2号小区,邮电家属院,生活家小区,综勘院家属院,丰禾17号,水电北关大院,炒货厂家属院,西安军事供应站,西站果园新村,五三三家属院,丰禾家园4号小区,南风牙膏厂家属院,风和庭院,丰禾家园3号小区,火烧壁村3、4组”区域的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红光路小学:西户铁路线(红光路西口至昆明路段)以东,红光路以南,汉城南路(红光路东口至昆明路段)以西,昆明路(汉城南路至西户铁路段)以北区域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红光路小学:西户铁路线(红光路西口至团结西路西口段)以东,团结西路(汉城南路至西户铁路线段)以南,汉城南路(团结西路至红光路东口段)以西,红光路以北区域(除利君西福利区外)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庆安小学分校(土门小学):团结南路至团结北路以西土门小学学区内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翡丽城小区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庆安小学分校(土门小学):团结南路至团结北路以东土门小学学区内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除翡丽城)。

  大兴新区小学(南校区):丰禾家园2号小区,邮电家属院,生活家小区,综勘院家属院,丰禾17号,水电北关大院,炒货厂家属院,西安军事供应站,西站果园新村,五三三家属院,丰禾家园4号小区,南风牙膏厂家属院,风和庭院,丰禾家园3号小区,火烧壁村3、4组区域内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大庆路小学:潘家村路以东、大庆路以南、环城西路北段以西、一中北路以北区域内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大庆路小学教育集团环城西路小学:潘家村路以东、大庆路以南、环城西路北段以西、一中北路以北区域内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精神,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3〕5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莲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区县主体责任。省属、市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县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全市招生同一时间节点执行。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市级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按照国家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全面消除56人(含)以上“大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将班额逐步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逐步消除“大校额”。

  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莲湖区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具有莲湖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批。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莲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莲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在莲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莲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见附件1)。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均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莲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或资审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随迁子女进行小学入学资格审核前,先登录莲湖区2023年小学随迁子女入学预约平台()进行预约。非房户一致的莲湖户籍少年及随迁子女进行初中入学资格审核前,先登录莲湖区2023年初中入学资审预约平台()进行预约,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前往资审点进行信息审核。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通过后,可取得《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学校和资审点审核过的有关的资料必须留存,以备查验。

  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在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或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按照入学对象有序确定的原则,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具备直升资格的群体子女入学(2022年民转公学校),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顺次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热点区域学校可探索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遵循“自愿申请、有序开展、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一孩在学区内学校在读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三孩)在同类情况下优先入学;一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根据统筹类别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二孩(三孩)与一孩同校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各校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和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小学在莲湖区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在莲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莲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市教育局在其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选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民办学校先录取具备直升资格的群体子女,对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电脑随机录取。莲湖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做到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的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的剩余计划数。

  民办学校补录。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民办小学补录仍为莲湖区范围。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补录。民办学校补录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区教育局在莲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莲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小学补录计划和补录范围。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条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特殊群体学生审核通过后,填写《莲湖区2023年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审核表》,依据分类积分,参考意愿顺次安排。

  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公政〔2019〕92号)精神,落实优待政策,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省应急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应急〔2019〕147号)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西安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市教发〔2020〕81号)精神,按人才层次不同,给予政策照顾。

  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审核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及其子女无房证明等资料在指定地点登记。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是根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乎条件的随迁子女能申请在莲湖区接受义务教育。

  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四证”详细的细节内容见附件4),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统一到指定资审点进行登记。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莲湖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建议其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者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廉租房(合同期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由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和其他入学资料,按照居住地址在指定地点登记。

  2.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

  区委、区政府成立莲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辖区招生入学工作,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各中小学要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下,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认真落实招生工作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区教育局设立莲湖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公地址:劳武巷2号。:小学87348916、中学87622861),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各中小学成立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要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区教育局报备,同时建立招生接待员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招生时间安排合理、招生步骤清晰准确、学区公布详细全面。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见附件6。

  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要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非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适龄人口、随迁子女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对部分区域或学校出现学龄儿童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科学制定学位分配方法及学生分流安排方案,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厅和市局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全程监督。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来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情节很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顶风违纪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继续实行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有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方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各幼儿园、小学以班级为单位召开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精准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三个课堂”成果及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要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群众身边的新优质学校,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观、价值观,一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购房资讯轻松享,快来关注乐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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